關於高普考改制一事,對台灣的經濟和社會面影響甚大,政府提及改制,只提出了優點卻不提及負面效果,並未全面讓民眾了解自己的權益受到哪些損害,不只是考生,也會影響到一般民眾的後果也不提。對於公佈後陸陸續續持反對意見之民眾,也以”法制面完備,獲各界共識”一語回應,法制面完備,那關於實際狀況的各方面呢?只報喜不報憂的特點,又回到中國古代的習性,不進反退的態度,實是讓人疑惑不解。因此在下略提一二,期能讓大眾略微理解此事對台灣全面的影響,再以政府之回應,指出應反思之處。

一、以每年兩次高普考取代地方特考:此舉是擴大城鄉差距的代表作。考選部的回應”城鄉差距有限”(註1[T1] ),讓人心生疑惑,官員既無下鄉正式考察,亦無提出相關數據,莫非是覺得目前台灣城鄉差距有限,故加強差距? 只論北部的台北市與新北市,所擁有之資源仍然是其他地方難以望其項背,每年台灣大學錄取率,就不知是其他縣市的幾倍,至今仍與每年各地考生的人數不成比例。以高普考取代地方特考,是將一個區域的競爭,擴大到全國的競爭,尤其是其他地區和台北市、新北市的競爭,城鄉差距的效果會被更加放大。

二、人才流動的迷思:台灣的趨勢仍是向北部集中,只要看逢年過節南下北上的交通流量便知。過去高普考,仍以北部之錄取率為高,在北部生活的人,大多希望留在北部,然而北部名額卻不及北部錄取人數的多,不得已被分派到各地去,綁約時間一到,仍是會請調回北部。因此表象看起來是人員在各地流動,實則為有利於向北部大都市流動。

三、地方政府的負擔:承上,由於人員往北部請調,地方政府補替新人的頻率和數量會比過去大增,失去了有經驗的人才,每年都要接受一批新人,請問成本由誰負擔呢? 只能由地方政府負擔,也間接讓各地民眾負擔。

 

四、共同專業科目二階段:目前這點看起來是要減輕考生負擔,但卻讓民眾忽略了需要有個政府保證的前提在——不能增加共同科的科目,以及兩科加起來的報名費不能超過現有的費用。共同科和專業科目分開,使得增加科目更為容易。科目若增加,典試委員、大學教授、補習班教師便有更多出書賺錢的名目,政府也可增加收入,再使M型社會在台灣呈現更完美的M字型,此舉只是以合法的手段間接達到"上下交相賊”,一步步剝削民眾,政府賺錢便容易得多。這只是以變相的手法增加收入和社會的成本。增加考試科目便能提高公務人員的素質? 那不是間接在說現今公務人員素質不好? 而且讓考公務員越來越像考大學,是不是以後讓孩子們不考大學,或是大學隨便考考念念就好,以考公務員為目標比較實在呢?

 

五、公務員的素質:以已開發的歐美國家成功方式為例,他們很重視公務員的素質,尤以德國的Guild基爾特制度最有代表性,公務員訓練是需要1-2年時間,最後通過測試才能正式當公務員,因此德國公務員素質是真正的高。反觀我國訓練公務員只花幾個月就了事,增加公務員素質的方式是增加考試科目,實是讓人大惑不解,學習他國制度只學表不學裡,未來的公務員可能更為聰明、IQ更高、更了解如何投機取巧、剝削民眾、如何更高明的貪污,專業素質卻仍不會提升,結果是又造成了社會外部成本。覽閱<98年度考選制度研討會系列三:考選制度回顧與前瞻研討會會議實錄>(註2[T2] ),可知許多專家對考選制度頗有觀點和心得,也對國際的考選制度頗有研究。然而:

1.台灣的特性和他國不同,大學多元入學仍是顯明案例,至今仍未見台灣學生更為適才適所,而是補習更多、壓力更大、睡眠時間更少。我見到親戚的小孩沒有寒暑假,一週有七天要補習,卻無法改變他父母的觀念和他的處境。因此考選改制時,是否要考慮臺灣的特性,是否又會走上補習更多、政府卻依然無法錄取需要的人才的路? 錄取了更聰明卻更會偷懶的人?那麼照政府的考試邏輯來說,是否要加考心理能力測驗、性向測驗等科目?

2.此場研討會的與會人員提出了許多非常好的觀點和意見,然而幾乎都是在制度面上討論,以及政府、教授是多麼辛苦,卻沒有提到對於全台的經濟、社會等整體的影響,也沒有從民眾切身的角度來研究。此研討會中,彭副委員提出他「曾經有兩個學生在同一年考高考,一個是非常優秀、腦筋非常清楚、邏輯推理很好,做事能力也不錯的學生;另外一個從我跟他接觸的過程裡,我知道他大概就是會背書而已,但是他考上了。」(註3
[T3] )那麼,數理邏輯好,就等於做事能力好嗎? 這兩者沒有必然的關係。政府難道認為錄取了數理邏輯好的人員,做事能力和態度就會比較好? 如果是這樣,每個數學老師都一定很勤奮很認真,因為他們數理邏輯好? 國文老師不認真因為數理邏輯弱? 然而由自身的案例卻看到,我父親雖然是數理及地科老師,但是在文字邏輯上卻有一道障蔽,和人溝通常常有問題。另外,政府加考之歷史科目,不是又著重在記憶方面?

 

以下詳敘考選部之回應:(註4[T4] )

至有關高普初考與地方特考擬合併辦理,係基於下列因素考量:(1)二項考試分軌辦理,轉調限制不一,導致地方特考及格人員於在職期間為利他調而不安現職,不利機關業務推動。(2)二項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期滿後,均可於全國流動,其甄選標準應予齊一,俾穩定人力素質。(3)地方特考仍常有錄取不足額情形,致無法滿足用人需求,併辦考試統一取才,將有利於考用配合。(4)解決地方特考不同錄取分發區,同類科低分錄取、高分落榜之不公平情形,維護考試的公平性。(5)台灣地區交通便利,城鄉差距有限,地方特考就地取才、留才之概念與社會發展趨勢不盡相符。”

 

(1)現今地方特考綁約六年,高普考綁約一年,”在職期間為利他調而不安現職”的情況,高普考怎麼看都比地方特考高上好幾倍不止。拿地方特考來回應,卻不提高普考調職情況,試問敢拿出真實數據來證明地方特考的調職狀況比高普考嚴重嗎? 既無數據可服人,又無合理的邏輯可佐證。就算是未來新制,高普考綁約期限改為三年,也仍低於地方特考的六年,以地方特考來回應,不是自打嘴巴嗎?

(2)人員於全國流動,此事亦在上述第二點中提過了。這並非真正的人員流動,只是表象和政府自我滿足的名目,忽略台灣的現實。

(3)每年都在增額錄取,是政府資訊公佈錯了? 還是我們的資訊一直都在被愚弄?

(4)此點在上述第一點提過了。何況政府焦點失之偏頗,公務員素質和”職前訓練”更加息息相關。以企業為例,和其他銀行比較,玉山銀行錄取的行員並未以筆試成績特出當做錄取的指標,為何總是可以在服務品質上屢屢獲獎、全國第一? 他們的特點是除了筆試面試外,更加重視行員的培訓過程。也就是培訓過程更重要,而政府只在考試過程改得更複雜,卻沒在更重要的培訓下苦工去研究改進,是否為本末倒置了呢? 或許政府也該向企業學習。

(5)城鄉差距有限,請問”有限”的標準在哪? 差距在多少百分比以內叫做有限?請問是否能提出各地參加高普考考試的錄取人數比例? 這是政府人員實地至各地考察?研究過各相關資料的結果?還是又是自我滿足,認為政績很好的說詞? 另,台灣地區交通便利,但許多想留在家鄉服務的工務員卻必須由於政府的此”德政”而至其他縣市工作,其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是誰負擔? ” 地方特考就地取才、留才之概念與社會發展趨勢不盡相符”,請問政府心中的社會發展趨勢究竟為何? 人才外流才是趨勢嗎? 覺得台灣人才外流至大陸還不夠,如今地方上的人才也不該留住而盡其外流嗎? 政府是否能告知民眾,他們想要台灣社會發展成什麼樣的景況?

 

政府推行之政策與制度,往往與台灣整體影響甚鉅,希望能夠更加全面、廣泛、審慎的考慮,尤其要考慮台灣當地的民情、特性,而非認為以同形主義訂政策便無一失。政府改制本意也是想帶來更好的人才、給民眾更好的未來,因此對於民眾指出的缺失應該不要漠視,他們往往指出了此政策在經濟、社會面的問題,期盼政府也能對於相關的細節,更有全面的視野和考量,否則,只是一意孤行,為了推行政策而以站不住腳的理由來回應,在此刻就已經忽視與人民切身相關的問題,便是目標錯置。

(歡迎討論及轉載,請註明原出處,謝謝!) 


 [T1]引用自考選部網站意見看板,編號135785的回覆

 [T2]考選部網站即可搜尋到此份文件

 [T3]<98年度考選制度研討會系列三:考選制度回顧與前瞻研討會會議實錄>7

 [T4]引用自考選部網站意見看板,編號135785的回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