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著《民法》關於婚姻、兒女監護權及所有相關的部份,一方面驚訝姊妹們的權益都在上面,這根本就需要每個人都當成常識好好的來讀一下;另一方面卻也慨嘆,民法中規定的什麼出軌、暴力的事情沒發生過、什麼樣的離婚、監護權等等的情況沒發生過?
被犧牲的都是無力抵抗的小孩,只能被安排、被宰割、被操弄著選擇其實根本不想選擇的事情。
這個念頭,忽然連結到已經遺忘的小時候心態:討厭大人、大人好骯髒、好自私、好任性。
小時候--
我奇怪著"大人"不是人嗎? 怎麼只是被慾望操控? 那跟野獸有什麼不同? 或許說他們會思考、心會受傷,那麼就應該更懂得做出更恰當的選擇。然而為什麼做出來的事情跟野獸沒兩樣? 逞慾,只隨著慾望行動。有慾望是正常的,但那並不是把不正當行為合理化的原因。任意、任性,然後讓孩子成為犧牲者。
小孩子的我,真的很不喜歡"大人",心裡雖然沒有具體說出,也有很強烈的願望:就算我長大了,也不要成為這樣的大人,寧可保有和小孩子一樣的心。
我不懂,這社會好亂,為什麼大家都只想到自己,而不肯多為別人想想呢? 如果能了解別人的傷心痛苦、彼此珍惜尊重關心,就不會有人做出傷害別人、或被逼著去傷害別人的事了。
不過小時候的我也明白,自己是因為在父母保護的羽翼下,也能保有這份純粹、才能用旁觀者的眼光來看待這社會的現象。何況父母真的是老好人,他們只是保護自己,並不會去傷害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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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--
我已經忘了這樣的心態很久了,忽然回想起來時,覺得現在的我仍有很大的一部份像個小孩,或許也是我在淺意識中選擇的,選擇保有個性中純真的部份。
第一次見夏老師時,她說我是個很純真的人,所以很快就跟我的守護天使連結上了。當時我一愣一愣,"純真?" 遇到了這麼多事情、受了傷、有這麼多負面的情緒、這樣的我仍然被形容是"純真"的?
好玩的是,我的外貌、身高在我出生前就選擇了,那麼我選擇像一個小孩,才會臉一直都圓圓的? 身高也一直像小孩XD
每個大人都曾經是小孩,但是有多少人記得小孩子的感受呢? 我不想忘記。
現在的我已經到了小時候的我所認為的"大人"的年齡了。
被小孩子認為"有力量、有能力"的大人,可能一點都不堅強,有各式各樣的心事,各種難過的事情,但是卻不知道自己的任性已經到了會傷害人的程度。
我懂得如何享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,因此我也不會因為怕寂寞而做出自己不認同的事,希望也能夠真切懂得如何不傷害。
未來或許有一天,和尚未出現的另一半組成了家庭,也希望他和我有一樣的心--寧願當孩子的守護者,而不是我們的犧牲者。
展開羽翼,當孩子們的天使。
